研究范式与中国译学(二)

研究范式与中国译学(二),第1张

研究范式与中国译学(二),第2张

三、研究范式与中国译学

  纵观中国译学史我们也能发现类似的发展模式,译学研究的高潮与理论的创新或思维的拓展始终交织在一起。道安的“五失本三不易”,彦琮的“十条八备”,玄奘的“五不翻”,赞宁的译经“六例”,马建忠的“善译”,严复的“信达雅”,以及傅雷的“神似”说和钱种书的“化境”说,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视为对传统译学的扬弃。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译学至今仍然是因袭多于创新,考证诠释多于建树和超越。辜正坤就指出,“信、达、雅这三字经一样的论点,即便在1700年前支谦的一段不足300字的文字中就已能逐字拈出”(辜正坤,2001:11),“译界学人近百年来几乎不敢越雷池一步”。似乎天不变,道亦不变;中国传统译学的研究方法似乎无须有所革新,研究视野也无须有所扩展。然而,辜正坤同时又指出,“从纯理论的角度讲,把信、达、雅并列起来作为翻译标准是具有逻辑缺陷的”(同上)。

  中国译学的局限性基本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译学研究的视域狭窄,观念僵化。传统译论在原文与译文对比研究和字词句推敲上颇有建树,但对原文——译文以外更广阔的领域很少涉猎。科学与艺术之争、可译与不可译之争、直译与意译之争等形成了僵硬的二元对立。第二,研究思路和模式缺乏多样性和丰富性。译学研究的对象仍然以文学翻译和学术翻译为主,其题材的翻译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译学主要的理论来源仍局限于中国传统文论,缺乏跨学科的理论支撑。第三,在方法论上,传统译论长于“模糊、抽象的定性概括”而“弱于条分缕析的量化陈述”(辜正坤,2001:11);长于随感而疏于实证;重点评和个人经验而轻概括和理论提升。因而扩大理论视域,引入多元互补的研究模式,探寻客观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成为促进研究范式转型的首要任务。

  1. 扩大研究视域

  翻译学科的建立必须以科学体系的认定为前提。霍姆斯曾经指出,翻译学应该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客观描写“翻译过程和翻译作品的各种现象”,二是确立“描写或预测上述现象”的“普遍原理”(Holmes,1972;Venuti, 2000:176)。霍姆斯将翻译学划分为“纯”翻译学和应用翻译学两大分支,而纯翻译学又细分为理论翻译学和描述翻译学。他提出的翻译学研究范围的设想,后经图里(G.Toury)进一步阐释和完善,受到译学界的普遍认可(Baker,1998:278)。

  其后,巴斯奈特(S.Bassnett)又提出译学应该包括四个最基本的领域:

  1)译学史,包括不同历史时期翻译的理论研究、翻译评论、翻译授权出版的具体步骤、特定时期翻译的作用与功能、翻译方法的发展以及翻译作品分析;

  2)译语文化中的翻译研究,包括具体文本、作者或学派本身所在的文化习俗,翻译对译语文化的影响,以及译语文化中翻译取舍的原则;

  3)翻译与语言学研究,着重译语与原语语言要素的比较研究,如音素、词素、词汇和句法等的比较研究,语言等值问题、语义问题、不可译性问题、机器翻译以及非文学翻译的研究;

  4)翻译与诗学研究,包括概述性研究和具体文学领域的研究,如诗歌、对剧、小说等文本翻译,或者电影文学翻译,具体译者的诗学研究、译者诗学对比研究、诗学结构研究、译文与原文相互关系,以及“作者—译者—读者”相互关系的研究等等(参见Bassnett-McGuire, 1991)。

  与霍姆斯和巴斯奈特提出的翻译研究范围相比,中国传统译学的研究领域过于狭窄。翻译始终被当作文人雅士的一种技艺,研究大多集中在原文—译文比较,具体转换技巧或先验性的翻译标准方面,长于“一字一词的得失”和“增词、省略、重复、反译、分句和合句”这些基本技巧的总结与归纳,“忽视对翻译基本问题和对翻译及翻译有关的问题的客观研究”(许钧,2001:4)。视野基本局限于“案本—求信—神似—化境”,“文”与“质”的争论,以及对严复信、达、雅理论的“挽救”与“完善”(朱志瑜,2001:3)。对翻译文本的选择、翻译策略的取舍等至关重要的社会文化因素,对译文产生的重大社会影响等紧迫问题却很少有人问津。直到最近几年才开始出现研究“主题文化的规范和环境”,以及“翻译活动与主体文化”相互影响的著述(孔慧怡,1999:3),逐渐打破了这一领域沉寂的局面。对那些与翻译实践有一定距离,目前尚缺乏实践意义、但具有前瞻性的问题,特别是形而上的探讨一直是讳莫如深。

  译学研究既要重视文本或翻译机制,但也不能漠视主体文化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既要甘于形而下的分析研究,也要有人敢于从事纯理论的探讨,对语言与民族精神、翻译的性质、翻译活动的一般规律、“意义的阐释和传递的纯文本理论”等问题进行形而上的观照(盛宁,1997:287)。19世纪施莱尔马赫(F. Schleiermacher)、洪堡(W. Humboldt)等对翻译和语言相互关系的分析,20世纪上半叶本杰明在“译者的任务”一文中对“纯语言”、“亚当的语言”以及原作的“来世”(afterlife)等观念的阐述,都超越了当时人们的认可能力,甚至被认为是“神秘主义”的产物(蒋骁华,1995:64)。但是到了20世纪末,这些研究竟成为解构主义翻译观灵感的源尔和理论基石,促进了文本互文性的研究,为创译提供了理论依据,引发了翻译观念的革新。纯理论的前瞻性和宏观指导意义由此可窥一斑。

  2. 引入多元互补的研究模式

  理论视域的扩展自然会促使研究模式呈现出多样性和丰富性。到了20世纪后半叶,翻译题材和内容已不再局限于文学、宗教、哲学和科技翻译;翻译也不再被看成是纯粹的语言转换,而是跨文化的交际活动。传统印象式、点评式、随感式的翻译批评日渐苍白,显得力不从心,很难产生令人信服的研究成果。要正确地描述翻译活动的方方面面,必然需要从其他学科借用研究模式。由于翻译的跨学科性质,相关学科无疑会对翻译的某一侧面或层次提供理论框架,多种研究思路也必然会在翻译研究中找到适应性。

  语言学的最新发展继续为翻译研究注入活力。自从卡特福德、奈达等成功地运用系统功能语法,转换生成语法研究翻译之后,语言学的研究模式使翻译中语言各个层次上的分析更为精细和完整。贝尔(Roger Bell)试图用心理语言学来研究口译和笔译,加深我们对翻译心理过程和“对人类一般交际行为的认识”(Bell, 1998:190)。哈特姆(B. Hatim)和梅森(I. Mason)则从话语分析的角度研究翻译的“交际层面、语用层面、符号层面”对译者的制约作用,以及从“文本类型、文本结构”等方面讨论了“衔接方式如何在语境因素的作用下影响译者的翻译活动”(廖七一,2001:267)。

  同样,文学研究的发展也为翻译提供了新的研究模式。文艺心理学将视角从文本转移到译文的读者,强调读者的心理功能和审美体验;现象学既重视文本的本体结构和要素的剖析,又特别强调译者(原文读者加译文作者)与译文读者的创造性;读者反应理论强化了阅读接受和批评活动的主体性观念,揭示了读者反应种种差异产生的原因;接受美学与阐释学又深化了人们对文本意义的理解,重视读者期待对翻译内容的取舍与翻译手法的选择的反馈作用。例如,奈达就认为,翻译既然是选择和决策的过程,那么选择与决策的大脑活动机制自然应该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与翻译紧密相关的语言能力也许就深植于DNA或人的大脑之中(Nida and Liao Qiyi,2000:52),研究和破译翻译中的“黑匣子”显然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巴斯奈特等对当代的社会需求和翻译的总体状况进行了自觉的反思,提出了文化的翻译观,在翻译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使翻译研究柳暗花明,前景豁然开朗。文化翻译论者认为文本不是语言中静止不变的标本,而是译者理解作者意图,并将这些意图创造性再现于另一文化的语言表现(Snell-Hornby,1994:2),因而翻译绝不仅仅是复制和模仿,而是文化协调和操控(cultural mediation and manipulation)。文化人类学家从神话诠释的角度分析了翻译的多样性、多极性和连续性的本质(multiplicity, plurality and serial nature)(Flotow, 1997:47),改变了人们对意义单一性,以及原文尊贵、译文卑贱的二元对立认识。后殖民主义理论在我们看来虽有些超前,但是,我国最近几年版权引进与输出(外译汉与汉译外)的严重失调就不能不让我们深思“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概念对我国译学未来的潜在影响。西方女性主义的兴起与蓬勃发展已经极大地动摇了人们对翻译许多基本问题的传统认识,一批女性译者还按照女性主义的原则从事翻译实践;无视这些事实的存在,对其置之不理至少不是科学的研究态度。甚至出版社、赞助人、大学课程设置与教授聘用,以及政府行为和政策对原文作品的选择,对译者翻译策略和翻译手法的限制,都成为译学研究的课题。与计较一字一词的得失相比,研究主体文化的规范如何制约和影响翻译政策和策略,似乎意义更加重大。而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嫌不足,没有“达到真正突破性的发展”(孔慧怡,1999:5-6)。例如,西方译界忌讳的将本族语翻译成外语的做法在中国却经久不衰,许多翻译名家也乐此不疲。这就是一个十分有趣和极有意义的研究课题。这些译作(中国学者翻译成外文的四书五经、唐诗宋词和种种古典名著)在西方的传播和影响如何?译者的翻译理念与中国文化身份的塑造有何关系?中国译者与西方译者在翻译观念、翻译标准、翻译方法上有何异同,有何侧重?这些问题实际上能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中西译论的差异。

  翻译活动的跨学科性不仅决定翻译研究模式的多样化,而且使翻译的目的、标准、观念、策略和手法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圣经》向来被认为是“上帝的语言”,“亘古不变”。翻译《圣经》这样严肃的宗教作品,忠实一直被视为头等重要的标准。然而,英文《圣经》今天也有了数十个版本争奇斗艳,异彩纷呈:《钦定本》“美”(unrivaled Beauty),《新美国标准圣经》“最准确,最能传达神的意志”(accurae and revealing),《人民语言新约》“可读性特强”(unusual readability ), 《当代语言新约》“最明白晓畅”(clarity)(see New Testament: The Four Translation)。既然在传达“上帝的语言”的时候都必须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对象有所侧重,采用不同的翻译标准和手法,遑论其他!如此看来,目的论 (skopos theory)提出的翻译主张自有其合理的地方。除了文学、语言学和文化研究之外,心理学、人类学、信息论,甚至自然科学的某些最新成果,如配价理论(valency theory)、熵(entropy)、模糊论(fuzzy set theory)、耗散结构、拓扑学(topology)等,也都为翻译研究提供了理论框架或分析原则。

  总之,翻译研究模式的多元化一方面要求对翻译的各个侧面和层次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发掘,另一方面又要求将翻译研究中语言、文学、文化、心理等等各个研究模式视为一个多维的构架整体,认真研究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机制、方式与规律,研究这些相互作用对翻译个体(或群体)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从而指导翻译实践,预测翻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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