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上面两种说法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这场诉讼谁的胜面较大,为什么?

哥哥上面两种说法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这场诉讼谁的胜面较大,为什么?,第1张

有这么一个案例,2000年,一家老宅拆迁,定了协议,哥哥领产权证,房子给老人住,老人不在了以后,领产权证的人收回房子,可是领证时阴差阳错,是弟弟领了,到了2007年老人过世,弟弟拿着房产证来收房,哥哥认为当初有协议是自己领产权证,弟弟的房产证应该撤销,而弟弟认为他领了7年了,早已过了两年的诉讼期了,哥哥已经没有权利再要求撤销弟弟的房产证了,
现在问题出现了,如果前提是:协议合法有效。当初的确应该哥哥领证,哥哥对于诉讼时效的解释如下:
1,协议中规定领证的人只有在老人过世后才收回房子,而老人在2007年过世,哥哥受侵权的时间应该是从老人过世之时算起,不算超过诉讼时效。
2,弟弟当初领证,哥哥不知道,哥哥认为产权证是自己的名字,放在老人那里,现在老人过世,自己才知道产权证不是自己的名字,所以时效也只能从老人过世算起。
请问,哥哥上面两种说法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这场诉讼谁的胜面较大为什么

位律师回复

所述不明,建议直接提问,不要设问。此外,概括的说,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并未丧失诉权和实体权利,并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不是从行为发生之日起算,且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中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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