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考前心理调整和时间的利用

司法考试考前心理调整和时间的利用,第1张

司法考试考前心理调整和时间的利用,第2张

2008年司法考试即将鸣锣开考了,在考前最后的几天里我们应该如何调整心态,战胜考前恐惧?如何利用好最后的时间取得更好的复习效果?考试的时候如何答题才能把状态发挥出来?这可能是即将面对考试的您困惑的地方。为了帮助广大考生调整好心态,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最完整的知识结构迎接考试,司法考试辅导专家徐金桂老师,来指导大家司法考试考前心理调整和时间的利用
  一、考前心态调整
  司法考试难在一是专业性,二是复习的时间长。从专业性上看,必须经过系统的复习、学习法律的人,才能够进入到考试的队伍当中来,并而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应试的能力才能够通过司法考试。
  一开始我们都是怀着一种必胜的信念在复习的,但是在整个复习过程中,我们的心理状态可能会发生变化,由以前的怀着神秘感到后来的有一种干劲和冲劲,有一种朝气蓬勃的战斗力,再到后来的一个平淡期。
  司法考试最终能否通过,不但取决于你具备一个什么样的实力和理论基础?法条掌握到什么样的程度?重点法条有没有掌握?真题做没做?真题做了多少等这些实质上的准备工作,同时也取决于在准备的过程中的心态如何,这就决定你的效果如何,到了马上就要上考场的时候,你的心态又是如何,这能够决定你临场发挥。
  如何在心态上进行调整?
  1.今年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增加了30%,所以司法考试的通过人数会比去年多一些。
  2.要树立好牢固的、树立好坚强的、强大的信心,获得胜利的信心。司法考试是一个艰苦的、卓越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投入人力、财力、物力、精力等各方面的成本的投入。
  我们在考前可以把自己的目标定的稍微高一些,古人有一句话“如果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则必败”。如果你把目标定在400分,失误一些能够得到360分以上,如果目标只是得到360分就可以了,很可能得分的分数就少于360分,如果还没有上考场自己就觉得今年很可能过不了,肯定是必败的。
  这就告诉我们,必须树立一个坚定的信念,用强大的信念来支撑我们走到最后的胜利。
  心态的调整是非常的微妙,这是一个主观意志性的东西,它不是客观的。心态的调整是在潜移默化当中通过你的一些行为,通过一些想法和一些信念自然而然的油然而生的一种由内而外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最终能够指导你能够从事合理的、正确的一个做法、复习的方法。
  二、时间的安排
  司法考试分为两种人:一类是会学习的人,一种是不会学习的人。会学习的人会非常合理的、有效的安排自己的时间,通过时间的安排他能够按照自己的记忆规律、学习的规律很好的把自己的学习经历、记忆规律调动起来。
  如何来安排最后这一段时间呢?
  首先来看一下司法考试都考什么。司法考试共考14门部门法,非常多。既考实体法又考程序法,既考理论的又考实务性的,既考现在的法律又考历的,同时还考一些职业性的,既考国内的又考国外的。这样就决定了我们对于司法考试所有的内容在不同的阶段如何来分为不同的类型来分别应对,不同的精力花不同的时间来进行学习。
  比如我们可以分别这样几个阶段:前期的基础阶段、系统的强化阶段、最终冲刺的阶段。
  前两个阶段的如何复习在这里我就不再重复了。主要说一说第三个阶段应该如何安排时间:
  首先,民法、刑法、行政法经过前面的打基础,理论已经掌握的差不多了,这时就不能再安排更多的时间来记理论,现在应查漏补缺。法条带着背,以前做错的真题带着复习。
  最后一周应把大部分的时间集中精力投放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性价比的(三大程序法:民诉、刑诉、行政诉讼)需要查漏补缺。
  第二个是剩下的程序法、商经需要重点突破,提高一个层次,还有第一卷中的法制史、三国、宪法、法律职业道德这些内容的分值虽然不多但是绝对不能放弃。最后一周时间你可以很好的订一个计划,比如说三大实体法花上一天半到两天的时间,程序法(民诉、刑诉)花上两天的时间,最后第一卷中的小法(法制史、宪法、司法职业道德、三国)花上一两天时间,最后集中力量突破盲点、死角、查漏补缺。
  作息时间的调整:司法考试把第一卷和第三卷放在上午考,第二卷和第四卷放在下午考,我们需要把自己的生物钟调整到和司法考试一致的状态。比如我们可以把第一卷和第三卷涉及到的内容都放在上午进行学习,做模拟题也把这些放在上午学习,行政法、刑法、刑诉这些知识放在下午来做,第四卷的内容也放在下午来做,这就严格的和司法考试的时间一致。
  三、如何复习备考及复习方法
  1.紧紧围绕大纲
  大纲能够告诉我们司法考试在今年会做出一个什么样的调整,命题会以一个什么样的特点来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司法考试大纲今年的变化是,更加实务,更加专业。如司法考试的行政法大纲浮动较大,删除了很多的不是那么专业的,不是注重实务的一些法律文件。新增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文处分条例三个条例加上两个司法解释。
  2.司法考试考什么,怎么考,有哪些特征?(以行政法为例)
  (1)注重比较思维的考察
  一道题它不会只考一个知识点,它会把知识点放在一起来考,如行政法中会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放在一起来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放在一个案例中来考。
  (2)强调综合性的考察
  不再满足于一个题目就考一个部门法,它既考行政法又考刑法又考民法甚至是法理学,这种题在客观题中有在主观题里也会有。
  如果遇到一个题目既有法理又有民法又有行政法,我们要先锁定它涉及到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然后调动自己的思维,把自己掌握的知识点放到一起综合进行分析。
  (3)注重理论性的考察
  就是考论述题、简答题。
  (4)关注现实当中的案例
  如行政法很多的选择题都是可以从现实生活当中找到原形的。有一些案例分析题也都是相关的一些案例。(如05年司法考试卷四第一题)
  3.如何抓大放小
  司法考试体现的是重者恒重,重点每年都考而且是重复考。如行政法,现在我们把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考察的题总结一遍。行政法今年大纲中列举了28个法律文件,现在我们可以集中在5个法律文件(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上。司法考试的重点非常突出,根据历年考试题目来看最为集中的是:第一,行政诉讼法,每年20分,重点非常突出。第二,行政复议法。单独命题比较少,但是经常会和行政诉讼法结合起来考察。注意08年新增考点《行政复议法实施纲要》,《行政复议法实施纲要》较《行政复议法》有一个新的变化,要求我们很好的掌握。第三,行政处罚法,每年5分。第四,行政许可法,共考核15分。第五,国家赔偿法。共考核35分。其中,行政许可法集中考察行政许可的范围、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尤其是25条规定的集中实施。行政许可监督以及撤销。行政许可法66-68条。注意有的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有的规定是立即改正。区别是立即改正的是涉及到人身健康和公共安全的。69条是行政许可的撤销,考点较多,注意什么情况下是可以撤销,什么情况下是应当撤销,谁有权撤销,撤销后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其中行政处罚的设定,非常重要。
  行政处罚的实施: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与一般处罚法不一致的地方,重点掌握。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今年增加了和解和调解制度。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自由选择;选择但是终局;行政复议前置;复议终局。该考点每年都考。
  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参加人、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证据的规定、行政诉讼裁判的类型以及执行的问题、行政强制与执行是重点内容。
  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赔偿的方式以及计算。
  4.对于主观题重点应放在哪些方面?(以行政法为例)
  主观题分为两类,一类叫做传统案例分析题,一类叫做论述题。不论考论述或是案例分析,考点都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对于法理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商经等等,最后阶段就要把重点内容找出以后突击一下。
  5.找出笔记中的精华部分,重点法条,及以前做错的题目和一些重要的考点集中复习一遍。
  四、如何掌握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分为两种题型,一种是客观题,一种是主观题,前三卷是客观题,客观题中又分单选、多选、不定项,第四卷主观题里又分为传统的案例型的分析题和一般意义上的论述题和综合性的分析题。
  客观题:
  1.单选
  单选题考的是单一的知识点,四个选项是围绕单一的知识点进行命题。单选题中可以用排除法、比较法。
  2.多选
  多选题要善于利用选项之间的问题,四个选项中有的是并列式的,如果A、B选择是并列式的,那么选择A肯定要选B,不选A肯定也不选B.有的是相反式的,那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可以利用比较法和排除法。
  3.不定项
  根据历年的题目,不定项中很多是单选题。
  主观题:
  传统型案例分析题:就是给一个案例,但是命题的趋势越来越复杂,题干越来越长。
  这种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方法可以分四步:审题、分析题、答题、查题。
  审题:第一步,找行政主体;第二步,找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第三步,行政行为影响的相对人和相关人。
  分析题:分析问题。
  一个案例分析题无论是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还是商法,通过一个很小的案例要考的不是一个知识点,它会考3-5个知识点,这些知识点会通过3-5个甚至更多的问题来考察,这些问题并不是孤立的。
  分析题目还要锁定可能的考点,如刑法中案例分析题可能考点: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对犯罪的人如何处理、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犯罪形成是什么、构成要件是什么、如何判决?行政法中可能考察的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参加人、国家赔偿的义务机构是谁、复议决定类型是什么、裁判类型是什么、复议决定如何执行、裁判如何执行、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范围和程序。
  答题:第一,组织答案;第二,法言法语。
  查题:时间允许,尽量检查一遍。
  案例分析题:
  考试范围:三大法是考的最多的,其中行政法是重中之重。03、06、07年三年都是考察行政法的内容。行政法只有一个考点就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民法主要考察: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刑法主要考察的也是基本原则,例如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其他的像法理学、宪法也会集合到论述题中来考,包括程序法也会集合到论述题中。相比之下,商法、经济法、三国法考的可能性就非常小。所以,要找到知识点,同时结合当年的重要考点进行分析。比如说今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可能考察的考点是六大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权责统一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其中,可能考察的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程序正当原则,第二个重点的是权责统一原则,第三个是合法行政原则,再就是合理行政原则。
  今年还可能考察的考点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政治权利、十七大报告的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府信息公开,华南虎事件,汶川地震、新四权、程序正当原则、权责统一原则、比例原则。
  注意事项:
  1.要有自信
  2.冷静对待
  3.调节好身体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司法考试考前心理调整和时间的利用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