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缴纳多少,2,如原公司财务任不肯给停办,是否可以申请劳动冲裁?
您好!
解除雇用关系后前公司一直未停办除医疗保险外的其他社会保险(一年左右),导致现公司一直无法按规定缴纳。
最近查出原因后找其财务交涉,财务要求我们支付离职至今期间公司及个人承担的所有保险费用。及原公司多支付的所有费用。
我们认为非常不合理,首先公司部分不应由个人承担;其次,现公司的劳动保险没有交上也使我们蒙受了一定损失(现工资比原来要高很多)
而现在原公司财务以不给停办保险要挟我们支付全部费用,到底怎么办?
想请问:
1。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支付他们公司多缴纳的哪些费用吗?应该缴纳多少?
2。如原公司财务任不肯给停办,是否可以申请劳动冲裁?
ps:情况紧急!原保险再不给停办,马上会影响在现公司就职!现在究竟该怎么办,麻烦解答,非常感谢!
抓紧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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