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当时没有签合同,不知道具不具有履行公司规定权利,没签合同如果请辞是不是做一天给一天工资?
我07年12月进到一家电子公司,做到08年1月26号。后由于 急 于 回家,当时没有给公司请假, 当我08年2月28号在去上班时,我自知好长时间没给公司打招呼就回家愧对公司,不想继续在在公司离做下去,所以我对人事部的人说我申请辞职,把我那1个月的工资结给我,但时人事部的人说公司有规定,《3天没来上班算自离,没有工资》。但是我不知道公司有这么一个规定,我想请问这个公司有这样的规定算不算合法。工资真的没有吗?另外我当时没有签合同。不知道具不具有履行公司规定权利。没签合同如果请辞是不是做一天给一天工资?谢谢律师们。帮忙给个主意。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正常上了班,就应当给你发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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