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一个出5万元,因我朋友家庭困难,法院都知道),请问我朋友应怎么办?
我朋友3人在05年与另3人械斗,造成另3人一个重伤,两个轻伤(重伤为6级)。07年投案,经与另3人协商。我3人付给23.5万元,对方不予追究,而现法院对我朋友(主犯)追加4年刑期,另2人保释。
我想咨询的是:同一起案子,我们已支付赔偿及补偿,法院却说我朋友出钱太少(5万元)。既然被害方不予追究,法院这么判我朋友是否合理(另2人一个出13.5万元,一个出5万元,因我朋友家庭困难,法院都知道)。
请问我朋友应怎么办?
恳请各位律师朋友给予明确的解答,我代表我朋友及他的母亲(父亲早逝)。在这里跪谢大家!
赔偿属民事纠纷,坐牢属刑事处分。并不是赔了钱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是量刑的一个酌定从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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