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蒙山县对边远山区学校教师实行补贴
蒙山县决定从2008年9月起,对57所边远山区学校教师(含员工、代课及县聘临时用教人员)实行适当补贴和提高中小学校长岗位津贴、增设副校长岗位津贴。
据了解,蒙山县对在一、二、三类边远山区学校工作的教师分别实行每月100元、50元、30元的适当补贴;提高中小学校长岗位津贴,由原来的每月50元提高到每月100元;增设副校长岗位津贴,每人每月50元。
此项补贴和岗位津贴从县财政中拨付,年需60多万元,这是该县在教师节来临之际给教师送的一份厚礼。
位律师回复蒙山县决定从2008年9月起,对57所边远山区学校教师(含员工、代课及县聘临时用教人员)实行适当补贴和提高中小学校长岗位津贴、增设副校长岗位津贴。
据了解,蒙山县对在一、二、三类边远山区学校工作的教师分别实行每月100元、50元、30元的适当补贴;提高中小学校长岗位津贴,由原来的每月50元提高到每月100元;增设副校长岗位津贴,每人每月50元。
此项补贴和岗位津贴从县财政中拨付,年需60多万元,这是该县在教师节来临之际给教师送的一份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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