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为二人所有),请问:我们分割房产时,我写的书面材料能做为证据吗,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和未婚妻在同居期间共同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买方人是我俩的名字(她的名字也是我写的)。办房产证时我同意写她一人(我个人写了个书面同意的东西,并注明房子是共同买的,房产为二人所有)。请问:我们分割房产时,我写的书面材料能做为证据吗?有没有法律效力?
位律师回复与合同一起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但如果是她本人书写的说明就更好了。
我和未婚妻在同居期间共同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买方人是我俩的名字(她的名字也是我写的)。办房产证时我同意写她一人(我个人写了个书面同意的东西,并注明房子是共同买的,房产为二人所有)。请问:我们分割房产时,我写的书面材料能做为证据吗?有没有法律效力?
位律师回复与合同一起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但如果是她本人书写的说明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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