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赔偿了误工费,现在对方提出要求再赔偿六千元的租赁费,请问这合理吗,需要赔偿两笔费用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想请教一个问题
本人有一起民事纠纷,对方是某市场的个体经营户,每个月摊位租赁费和市场管理费为六千元。
一审时法院判决中没有要求我方赔偿这六千元的租赁费,只赔偿了误工费。现在对方提出要求再赔偿六千元的租赁费,请问这合理吗?需要赔偿两笔费用吗?
二审不能增加请求,二种计算方法不能同时适用。满意请按采纳
各位律师你们好!想请教一个问题
本人有一起民事纠纷,对方是某市场的个体经营户,每个月摊位租赁费和市场管理费为六千元。
一审时法院判决中没有要求我方赔偿这六千元的租赁费,只赔偿了误工费。现在对方提出要求再赔偿六千元的租赁费,请问这合理吗?需要赔偿两笔费用吗?
二审不能增加请求,二种计算方法不能同时适用。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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