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能要回宅基地,还有伯伯儿子是城镇居民怎么可以办到了土地使用证,我可以告村委会吗?
我父母原先居住在农村,有宅基地一处。后来去县城工作居住,成了城镇居民,但宅基地每年交钱。五年前,伯伯家儿子要结婚,因为伯伯是农民,但儿子随母亲是城镇居民,没有宅基地建房,就说先把宅基地让给他建房,以后我们想要再把他家的宅基地给我们。当时母亲不同意,但父亲自己决定同意此事,可惜没立字据,但村里人都知道。双方当时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三年前父亲去世了。今年伯伯家要把自己的宅基地翻建楼房出租给人家。母亲问起伯伯以前的承诺,伯伯拒不承认说过。一口咬定当时父亲是赠于给他的。而且伯伯儿子后来还办到了土地使用证。我们实在很气愤!好人真的不能做吗?
请问律师: 我如何能证明不是赠于行为,怎样能要回宅基地?还有伯伯儿子是城镇居民怎么可以办到了土地使用证,我可以告村委会吗?
谢谢
你家已经成了城镇居民,要回的可能性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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