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拍了照,当时是我老公下楼开门,她在床上睡觉,这算不算是证据?
我老公与一女子有着不正常的往来,电话过渡的频繁,现已发展到一起公开姘居在一起已有三个多月,还把这女子介绍到他单位上下班,一起共同的生活在。而且我还报警民警也出了警(是他单位有派出所),我也拍了照,当时是我老公下楼开门,她在床上睡觉。这算不算是证据?同时他们的做法算不算是重婚。我很无奈,请帮忙指点我
位律师回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认定:(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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