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取消原与甲方的合同,不知道这种合同是否会存在法律风险?
房产所有人(甲)与原铺面经营者(乙)签订了2年租赁合同,半年后乙方由于要到外地发展,有意转给第三方经营者(丙)。如果按正常来说应该是乙方与甲方解除合同后,丙方再和甲方签订合同。但是丙方考虑到重新签订合同的话租金肯定会提高,于是想继续按原合同继续,不过原合同规定“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租、赠与他人使用”。后来乙方提出与丙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由丙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转让费3万,乙方把店铺使用权、经营权、器材设备、原材料、技术等转给丙方,而不取消原与甲方的合同。不知道这种合同是否会存在法律风险?
位律师回复对丙方存在极大的风险,乙方只能转让门面中的实物和自己的技术,其余无权转让。如果甲方提出异议,会马上收回门面,两方就失去了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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