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幼儿园赔偿”,这种要求合理吗,幼儿园在这件事中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某幼儿园一老师在室外活动厚准备带领幼儿去教室上课,回教室途中,一名幼儿(甲)不慎将另一名幼儿(乙)推倒,造成乙额头磕伤缝5针,后幼儿园带去医院后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但家长说:“幼儿的伤口将来会留疤,要求幼儿园赔偿”,这种要求合理吗?幼儿园在这件事中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恳请律师回答。谢谢!
对于这种情况.幼儿园的确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关于伤口将来会留伤痕要经过医院的诊断确定后.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才会酌情给于考虑.精神损害赔偿要结合多种因素考虑.如(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免费咨询热线:1370377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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