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费用吧,我害怕的是到时候,公司会不会拿一张收据出来说是支付我的培训费的?
1、之前与公司签的是06/11-09/11月的三年合同。现在是08/3月,公司让我签09/11-12/11月合同。我记得列在合同不能签一年以上,而且现在让我签那么久以后的,是否合法。
2、合同上写说如果在合同期间违约要离职要支付培训费(并未注明金额,说以实际赔训费用)。在这家公司做财务不存在去培训的费用。只是公司觉得是培养我,学习的费用吧。我害怕的是到时候,公司会不会拿一张收据出来说是支付我的培训费的?
签订合同是要双方同意的,如果你不同意,单位无权强制你。也许单位是为了留住你这个人才而采取的办法,其实你即使签订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既然单位并不存在多你的培训问题,他即使拿出收据,也并不能证明是对你的培训,何况目前的《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用是有严格的界定的。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