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拆迁政策是否合理,在我们潍坊有没有可依据的法规文件?
我家是潍坊农村的,最近要在我们村建设开发区,上面要求集体迁村,给出的补尝条件是:住房每平米补贴400元,每人补贴40平米,每平米再缴1000元,人口补尝达不到购房面积的按市场价购买。其他没有答复补尝条件。例如:我家有100多平米的住房,估计能补贴50000元,有四口人,若要120平米的住房还需缴纳70000元才能得到毛坏房。这样的拆迁政策是否合理?在我们潍坊有没有可依据的法规文件?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认为不合理的话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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