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生活感情上的一些不如意,想请问,离婚后,女方能得到哪些财产?
两人是半路夫妻,1995年登记。两人的房子是10年贷款购房,产权及装修是女方个人支付的,总计15万,首付男方支付约为5万,房证上写的是女方的名,当初购房商量好,每个月的房贷男方支,付已还2年。家中所有家具均为女方购买,男方有一台捷达出租车,于今年8月报废,当初购车女方曾借2万给男方。由于每月的生活费以及水电煤气都是女方支付,以及生活感情上的一些不如意,想请问,离婚后,女方能得到哪些财产?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们对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婚前的归个人,婚后的归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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