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保障了吗,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下来,是否可以这条为由要求开发商退还1万元定金?
开发商买卖合同上写明“商品房交房后60天办理产权证,预售商品房根据双方协商同意交房后180天办理产权证”。这样是不是他钻了物权法的控子,物权法规定房屋峻工后3个月内如不办理产权证,可能由于第三人或开发商登记为他的产权。这样不是我的产权就受到威胁,没保障了吗?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下来,是否可以这条为由要求开发商退还1万元定金?
位律师回复你好!你的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根据法律规定办理产权证或者委托律师为你办理登记使你的产权有保障。 详细情况你可以致电13228644438或者现场向罗开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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