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在一块部队的家属区中,房子是单位房,不用交钱靠分配的那种,一共7层,我家住在6层。我认为房顶的天台是属于大家共有的,四川天气潮湿,我期望可以在天台晒晒大件的衣服什么的。可是7层的一位住户,却在6层到7层的楼梯间按上了一扇铁门,说怕别人把房顶踩坏,还说如果我要晒衣服就叫他,可是前天我晒了衣服后他一直不在家,衣服一直都收不下来;于是我希望他给我配一把铁门的钥匙,可他却不讲理说不给。
我想问一问律师朋友,他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可以找开锁公司把锁撬了吗,我能怎么做?
位律师回复
对方应当提供相应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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