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于2008,第1张

我工作从2004-08至2008-01-31,其中2008年以前的年休都休完或折算成工资了,而2008年本应有的5天年休我未休,且于2008-02-01辞职了请问这五天的年休是否可以完整的折算成工资或者像现在公司说要 5天/12个月 来支付,谢谢!

位律师回复

如果是公司不让你休的,应该折算成工资。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且于2008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