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190元),请问:我这样的工伤待遇符合天津市的标准吗?

加班费190元),请问:我这样的工伤待遇符合天津市的标准吗?,第1张

您好:
2007年9月29日,我在洗刷工作中因地面油湿不慎摔倒,致头部、腰部、肩部等多处受伤,60天后定为工伤。现在,我享受的工伤待遇:1.享受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已经报销,不属于的则没给报。2.每月工资740元(我出工伤前每月工资740元,加班费190元)。请问:我这样的工伤待遇符合天津市的标准吗?

位律师回复

工伤待遇包括以下内容:
(1)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治疗工伤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3)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加班费190元),请问:我这样的工伤待遇符合天津市的标准吗?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