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6000左右,如果我将三金还给他们,我是否可以一走了之,是否有处范法律?
你好!我刚从外省嫁出1个月,结婚酒席已办,但未领结婚证。结婚后,对我态度大变,结婚第二天当着我家人的面,凶我、推我。事后,我家人不愿意我嫁入。现在,我了解到他家欠了很多钱,从我嫁入,我家给我打发的嫁妆钱8000,还有姨打发的5000,都给到他家里,包括生活开支也由我一并承担。(但去我家时,他带了24000给到我家)我唯一得到的是三金,价值6000左右。如果我将三金还给他们,我是否可以一走了之,是否有处范法律?
位律师回复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履行法律手续,可以随时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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