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去那家单位了,该如何处理,能不交那所谓的违约金呢, 可以吗?
07年12月份,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签了应届生就业协议,协议写明:本协议相关费用三千元整。请问,我不想去那家单位了,该如何处理,能不交那所谓的违约金呢? 可以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今年元月一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约定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形,否则是无效的,而去年十二月份,法律没有禁止,该约定应该是有效的。
07年12月份,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签了应届生就业协议,协议写明:本协议相关费用三千元整。请问,我不想去那家单位了,该如何处理,能不交那所谓的违约金呢? 可以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今年元月一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约定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形,否则是无效的,而去年十二月份,法律没有禁止,该约定应该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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