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支付,从缴款日计算还是约定交房日算?
我与卖房人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卖房人要支付利息;一方违约要支付对方违约金3万元。现在已与约定交房日逾期3个多月了,卖者拒不交房。
请问:对方除支付违约金外,我还能要求对方支付已与一年前所缴给对方的房款10万元的利息吗?如果支付,从缴款日计算还是约定交房日算?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你可以主张,按合同约定日期主张.
我与卖房人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卖房人要支付利息;一方违约要支付对方违约金3万元。现在已与约定交房日逾期3个多月了,卖者拒不交房。
请问:对方除支付违约金外,我还能要求对方支付已与一年前所缴给对方的房款10万元的利息吗?如果支付,从缴款日计算还是约定交房日算?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你可以主张,按合同约定日期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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