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合同,因有离职关系及两合同有时间间隔,那么我08年之前的年资是否就归零了?
如果两个劳动合同中间有时间隔,年资是否归零。例如,我07年劳动合同在2007年12月31日期满离职。08年1月5日公司与我签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合同(时间为一个月,即在2008年2月5日期满),2008年2月20日,公司重新聘用我,重新签订合同。
问: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看作与07年的劳合同有连续关系。
2、因在2008年2月5日我已离职,如在2008年2月20日我重新被公司聘用,重新签合同,因有离职关系及两合同有时间间隔,那么我08年之前的年资是否就归零了。
谢谢解答!
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是连续的。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