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长了我的定金会不会失效,定金超过了20%我可以全部要回来吗?
某商场刚建好我就租了房子,当时没有签合同,房主写了个收条内容如下:
今收到贝贝租房定金2000元,某区某号.租金定为6400元/年.租期一年.
收款人:某某
2007年10月22日
因为商场的房子都被不同的私人买了.同样地点和面积的房子现在租金才5800元/年.交定金到现在已经50天了还没有和房主签合同,我想让房主降低租金他不同意.他不同意降低我就拖着不签合同可以吗?时间长了我的定金会不会失效?定金超过了20%我可以全部要回来吗?
可以拖着不签合同,但意义不大;定金不会失效;超过20%的部分可以要回来。如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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