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致送医院太晚,抢救无效,有目击证人,交警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是否合理?

以致送医院太晚,抢救无效,有目击证人,交警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是否合理?,第1张

一行人上班途中骑自行车从斑马线横穿马路,被汽车撞死。驾驶员没有当场作出救治措施,以致送医院太晚抢救无效有目击证人。交警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是否合理?

位律师回复

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判断,对交警的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提供其他证据予以推翻,但推翻的希望很小。上海鲁培栓律师为您排忧解难,请点击“采纳意见”,携手并进,共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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