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的发生活费,我自己承担保险费用合理吗,2,单位迟迟不给安排工作,请问怎么办?
我是一事业单位的职工,因我有段时间有病,单位要我在家养病,养病期间,单位照常发工资80%,扣除保险之后1500元,病好之后,我屡次要求上班,单位推辞不给安排工作,今年8月份又发了会议文件说给我每月1000元生活费,所有保险自负,单位承担的部分也从我的生活费中扣除,实际每月我只拿700元。并要我两年后调离。
请问
1。单位的发生活费,我自己承担保险费用合理吗?
2。单位迟迟不给安排工作,请问怎么办?
1、不合理
2、既然这样,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给于补偿,建议你最好拖到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生效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对你有利。上海鲁培栓律师为您排忧解难,请点击“采纳意见”,携手并进,共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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