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也是独生子女按照这样的说法我母亲是否也可以得到照顾?
老师你好:我家在南汇惠南,因配合市政道路建设及国家储备用地现需要拆迁。他们用的拆迁标准是02年的,06年的标准我在网上也看到过,我觉得有问题是否应该按06年的。还有我们家现在有4口人,奶奶、父母和我,我25岁都是居民户口,按照他们的标准我们家要比农业户 口的人家少将近三分之一的安置面积。所以在这点上我也想不通,为什么居民户 口要比农业户 口在安置面积上少还少了那么多。老师我想请教这个是不是有依据?我是独生子女按照拆迁办的说法我可以得到照顾,我母亲也是独生子女按照这样的说法我母亲是否也可以得到照顾?辛苦老师指教一下,谢谢了
位律师回复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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