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工资也都是按全勤发给我的,是不是工作必须满八小时才能算为一个工作日?
我是商业零售部门的职工,每天从早六点上到下午七点与人对班倒,一年365天天天如此,从无一天休息日。今年三月我因被辞退要求用人单位给付法定假日及休息日加班工资。现法院以每月实际工作180小时,减去167.4小时后的工作时间计算加班工资,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提供的每月考勤表反映的都是我出满勤,每月工资也都是按全勤发给我的。是不是工作必须满八小时才能算为一个工作日?请回答
这种计算方式是可行的,,如果你们有不同的方式应当说明你们的看法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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