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他的酒精含量超了很多,而我则正常,我想问一下,就此事故而言,我个人的责任占多少,他占多少.?
我于2007年9月7日,在我县公路上,由东向西行驶,与一个喝的醉熏熏的人向撞,我是直行,他是有路北向南横穿马路,他骑一辆自行车,我开的一辆微型小面包把他撞了,头破了,后来我报了警和打了120,事故科来人后说需检验我和他的酒精含量,结果他的酒精含量超了很多,而我则正常,我想问一下,就此事故而言,我个人的责任占多少,他占多少.
位律师回复以交警队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为准,另外,根据新的道交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复议;可直接起诉,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由法院审查其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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