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犯罪吗,督导负责管理人员和货品,收银负责收钱,员工负责销售我该找是谁?
我公司在月饼销售期间雇佣了一些短期员工进行月饼销售 ,其中的一个展棚的3个员工一个督导负责管理,一个收银,一个销售,结果中间突然把营业款进4000元。拿跑,现在也不知道是一起拿的还是怎么会事,反正就是把钱拿跑了,我该怎么办,我有其中2个的担保和资料,这是犯罪吗?督导负责管理人员和货品。收银负责收钱,员工负责销售我该找是谁?
位律师回复
1、数额太少,不构成刑事犯罪,河南省职务侵占的追诉标准是10000元;
2、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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