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要转让或者再出租,也需征得房东同意),我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与他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
三年前,我从甲方手中接手了一家干洗连锁店,也签订了一份简单的协议书,但三年中甲方未曾协助我办理过营业执照的过户手续,一直沿用甲方当时登记的执照,当初的协议书中也未曾提及执照过户问题。
事后我得知,甲方的转让加盟店总部并不知情,而且我接手后还需与加盟店总部另订新约,我将此消息告知甲方,甲方说另订新约则需重新再交纳一笔加盟金,于是与我口头约定不更换加盟者,仍沿用甲方的加盟授权书。
今年8月,我在征得房东的同意下将店铺转让给丙方,甲方得知我已转让,向我要求收回营业执照与加盟授权书,请问律师,此时我已将店铺转让了,甲方这做法是否合理?我该如何处理?
再有,当初甲方转让店铺之时,并未提前通知房东,未征得房东的同意,而且当初甲方与房东的租赁合同也未到期(当初甲方与房东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再出租,即便要转让或者再出租,也需征得房东同意)。我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与他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
你在多个网站上咨询这个问题,建议你最好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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