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推行霸王条款,如我们不接受,就没有任何条件的赶走我们,请问:企业这样做合法吗?

强制性推行霸王条款,如我们不接受,就没有任何条件的赶走我们,请问:企业这样做合法吗?,第1张

我是83年进入邮电局参加工作的临时工,邮电分营后被分到电信公司,06年企业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转为《委代办》,在此期间,企业仅在06年为我们买了一年的养老保险,现在,企业实行外包,强制性推行霸王条款如我们不接受就没有任何条件的赶走我们。请问:企业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该得到怎样的报酬。

位律师回复

单位应当为你补缴06年前的社会保险及06年后的社会保险.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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