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才能付这个钱,如果不是,我们是否有权不付这个费用,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比较恰当些?
请问:派出所出警收费,我方直接拒绝付款,是可行的。
这件事,只是邻里妇女之间的打架。双方也都是轻微的擦伤。在调节期间,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根本不听我们的陈述的,只是说他们已经调查好了,就是我方的错,对方没有任何过错。我感觉太不公平了。
第一,派出所三番两次的偏袒对方,只要我方给对方赔偿,还收出警费,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方的权益?
第二,有次派出所调节让对方为对方付医药费,请问,医药费是不是也需按发票上的费用来结算,并且也需是正规医药发票,我们才能付这个钱。如果不是,我们是否有权不付这个费用,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比较恰当些?
谢谢指教!
对派出所收出警费,因没有法律依据,有权不支付;赔偿金额不能协商一致的,可先不支付,最终按法院判决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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