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提出合同不合理时,开发商通过代理只是同意退房返还定金,我认为应该双倍返还,是否有理?
各位律师好,我于3个月前缴纳定金与开发商预定了一套海景房,因为当时预售房许可证没有下来,我不能签购房合同,后来售房许可证下来了要求签合同时开发商不同意将交房的一些口头承诺作为补充写进合同,而且也没有关于绿化,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的承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款),当我提出合同不合理时,开发商通过代理只是同意退房返还定金,我认为应该双倍返还,是否有理?谢谢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们的协议约定为定金,你已经缴纳了,对方毁约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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