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起诉讼,需要哪些材料和证据呢,是否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要经过劳动仲裁部门呢?
我爸爸在2007年5月7日在工厂被机器所伤,现已治疗基本稳定,未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且没有劳动合同,工厂负责人保留了住院票据和保险单(伤害保险,保险为工人付费,厂里统一办理)。
现在厂方协商态度恶劣,如果提起诉讼,需要哪些材料和证据呢?是否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要经过劳动仲裁部门呢?
你好:你首先带着住院的病志、诊断书、药费收据、一起工作工友的书面证明1—2人的书面证明,以及该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松原市医疗保险单位(昊原酒店对角的金保大厦三楼)办理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有了结论以后到松原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记住:收到工伤认定报告后60天内申请仲裁,千万不能超过60天。仲裁后如果双方都认可,就生效了,否则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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