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不是只能等到15日过后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裁决书下达时间是07年7月25日,要求公司于3日内补偿我的工资,但实至今日,公司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与他们联系,他们也是置之不理,裁决书写明:若公司有异议,可在裁决之后15日内提出上诉。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要等到15日后,看公司是否上诉,才能确定我是否应该请求人民法院对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来补偿我的工资呢?我现在是不是只能等到15日过后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谢谢了!
位律师回复你好!一审判决下来后当事人双方在十五天内可以提出上诉,这期间判决不发生效力!过了上诉期双方都不上诉,判决才生效!这时如对方不按判决确定的执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