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安排门岗工作(工资极低),请问现在我该怎样得到解决,保护自己利益?
我于2003年8月30日在重庆某建筑单位工作时,因工致残,评定为六级残废,后2004年至2007年7月每月得到400_500左右的工资,现在单位以没钱为由不能赔偿,提出安排门岗工作(工资极低),请问现在我该怎样得到解决?保护自己利益?
位律师回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一次性解决。联系电话13310269989QQ458220092
我于2003年8月30日在重庆某建筑单位工作时,因工致残,评定为六级残废,后2004年至2007年7月每月得到400_500左右的工资,现在单位以没钱为由不能赔偿,提出安排门岗工作(工资极低),请问现在我该怎样得到解决?保护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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