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户口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请问我如果转档案和户口是否还需单位的解聘通知等资料吗?
我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主要约定:
1、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如果不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我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是又规定如果合同期未满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有权扣除解除合同前两个月的工资,以及全年应发的各种福利及补贴,并赔偿公司遭受的各种损失。
直至今天公司仍未给我们办理保险,而且请问如果我想辞职是否需要提前六十天通知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此外,我的档案落在人才交流中心,但是一直是我自己交钱,自己和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合同,但户口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请问我如果转档案和户口是否还需单位的解聘通知等资料吗?
依法要提前60天书面通知,否则会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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