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因为是外企,所以我的项目日志里面都用的英文名,不知道这些材料是否可以作为仲裁的举证材料?
今天搜集以前在公司的相关资料,发现有我的迟到记录以及公司内部发的相关电子邮件以及我做的项目日志等资料,单因为是外企,所以我的项目日志里面都用的英文名,不知道这些材料是否可以作为仲裁的举证材料?
位律师回复工卡、工资条、考勤卡、人证、工作记录等都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先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仍不愿意给付相关费用,可以在60天内提起劳动仲裁。
今天搜集以前在公司的相关资料,发现有我的迟到记录以及公司内部发的相关电子邮件以及我做的项目日志等资料,单因为是外企,所以我的项目日志里面都用的英文名,不知道这些材料是否可以作为仲裁的举证材料?
位律师回复工卡、工资条、考勤卡、人证、工作记录等都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先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仍不愿意给付相关费用,可以在60天内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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