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打骂女儿,并称不让其回家(其居住的房子是母亲的),请问这种情况,继承权和赡养权如何界定?

故打骂女儿,并称不让其回家(其居住的房子是母亲的),请问这种情况,继承权和赡养权如何界定?,第1张

父母离婚,后又居住在一起(未复婚)。两人各有一处房子,儿子结婚时,父亲将其房子和所有财产都给了儿子,又像已婚的女儿(结婚时未出钱和其他财产)借钱未果,故打骂女儿,并称不让其回家(其居住的房子是母亲的)。请问这种情况,继承权和赡养权如何界定?

位律师回复

如果父亲将房子和所有财产都给了儿子,那么父亲就没有财产了,死后就没有财产可供继承的了,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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