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想法是想跟他们一次性解决一切关系包括劳动关系,请问您说应该对我有什么赔偿?

我现在的想法是想跟他们一次性解决一切关系包括劳动关系,请问您说应该对我有什么赔偿?,第1张

2006年1月26号,本能在工作时间造成意外,导致右手指4指受伤,肌腱损伤和软组织错裂伤,是因为我们厨房压面机压伤的,本人和公司没有合同关系,医药费公司已经全部给了;当时由于公司对医院的几次欠款导致我的停药使得我的手发炎,本来15天拆线的因发炎的原因让我住了25天医院``退后一个星期拆线,到现在已经快4个月了,手恢复的差不多了但是手指不灵活`下雨都会剧烈疼痛,本人亲自去找公司要说法,公司的回话总是请你提出要求,我便提出请给我写个工伤鉴定委托书和1000块钱的药物费用,小小要求公司总是叫我叫领导说,本人找到领导他却说你找本件事情的负责人,就这样他们把我推来推去,在我在家调养的几个月来公司从来没有慰问过,出医药费以外一切费用都是由本人自己拿出,我现在的想法是想跟他们一次性解决一切关系包括劳动关系,请问您说应该对我有什么赔偿?

位律师回复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补偿金,对于这个补偿金而言,要是符合国家纳税标准的话同样也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究竟一次性补偿金如何纳税呢?请阅读下文了解。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第17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由于一次性补偿金不属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因此不少人都以为是不用纳税的。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一次性补偿金都需要纳税,只有那些补偿金数额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外的,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我现在的想法是想跟他们一次性解决一切关系包括劳动关系,请问您说应该对我有什么赔偿?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