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知道劳动法规定的员工的最低的底薪是多少,如果象我们厂这样的情况的话,我们该怎么办?
最近我们公司要求我们重新签订合同。并且要我们签订假合同。合同上要求我们填写岗位工种标准为3.43元小时可实际上我们跟本就没有达到.按照厂里的说法是把我们的出勤的勤工奖和生活补贴算在一起,可是这样算的话.那员工请假以后就没有勤工奖.再说我们年底发年终奖时也没有达到别人所说的574元/月的底薪.但我不知道劳动法规定的员工的最低的底薪是多少?如果象我们厂这样的情况的话,我们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查询当地标准。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