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伙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有所欠缺,存在瑕疵呢?

:这样的合伙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有所欠缺,存在瑕疵呢?,第1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假如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只载明了上述第一、四、五、六、七共项内容,而对其余二、三、八、九项内容未进行约定,
请问:这样的合伙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有所欠缺,存在瑕疵呢?

位律师回复

是有瑕疵的的合同,二可能引起构成纠纷主要是各方对经营范围有异议;三是不能缺少的。其他可以不作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处理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这样的合伙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有所欠缺,存在瑕疵呢?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