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刚刚开始就读法律专业,可是我现在仍然无法帮助我爸爸,请问我爸爸该怎么办?
在厦门一家国有公司工作了15年,但是不是那里的工人只是一个临时工,但是在后面6年才开始签订合同,就在2005年8月公司叫他回家一个月(就是把合同中断一个月)9月我去了之后几天,脚突然出现了问题去医院看病,那时还没有再签合同,后来治病花了很多钱,由于合同断了一个月,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而公司呢,不但不帮而且不要我爸爸在那工作了,说脚还没有好,而我爸爸的脚已经可以工作就是没有完全好,由于没有钱那脚和大脑有关系,要治好要很多钱,我爸爸现在 在家了,他没有了工作,那医疗费用也没有得到补偿,还有就是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我爸爸那情况公司是不是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我是今年刚刚开始就读法律专业。可是我现在仍然无法帮助我爸爸,请问我爸爸该怎么办?
谢谢了!
 
如果不是工伤,则只有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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