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独立路与松江西路交汇口附近,民国时曾设有一个木税局
从清代开始,吉林城就是东北重要的木材集散地,从木业抽税是地方政府一项极为重要的财源。早在清代雍正五年(1727年),吉林将军衙门就设有烟酒木税局,负责颁发从业许可并征收相关捐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吉林裁撤将军,改设行省,设立度支司管理全省捐税,大部分捐税都由度支司下设的统税局征管。但木材业由于借助江流运输,且稽查任务繁巨,因此以省城木税税捐局专管,民间简称木税局。
虽然工作量不小,可木税局的办公人员不多。以民国前期为例,设局长1人,稽征员3人。雇员分三等,分别设2、10、14人,另外还有12名临时雇员的名额,以备春季任务量激增时调用。此外,还有巡差、税收、杂役若干。此时木税局还下设四个分局,分别设在东大滩、吉敦站、阿什哈达、九站。1928年全局征税吉大洋947976.155元(精确到“釐”),当年经费为吉大洋16580元。
木税局总局位于船营街西侧,马神庙胡同东口路南(今市政协门前)江畔,门楼、影壁均为木制。当时木材运输,特别是原木,均在春天顺江放木排。木排主人要先停木排于阿什哈达,在分局设立的关卡验看许可,然后才能把木排放到临江门外,再去木税局办理“估价”。履行手续完毕,方可让木排进入城区木材集散地。为防止未履行手续的木排乘夜色漂进城区,木税局在门前建有一小楼,安置“5000倍烛力”探照灯,夜间巡视江面。
当年吉林城,木材生意极为红火,木材以杉、果松最为大宗,楸、栎、椴、榆、杨柳、曲柳、赤柏松等木材的交易量也很大。缴纳过税款后,木排进入城区都会集散于东关的东大滩。这种流程一直延续到伪满时期丰满修建大坝。
由于江水被丰满水坝阻截,木排无法漂流进市区,延续多年的木税局查验旧例也成为历史。不过吉林的木材集散地地位并未因此动摇,铁路运输的兴起代替了水运,也让木材的运输、课税有了新的形式。因而在四十年代的吉林市地图上,人们仍能见到木税局的身影。
而如今,木税局只存在少数老吉林人的交谈中,他们把独立路路口一带叫作“西关木税”或“木税”,至于其含义,却很少有人能说清了。
箭头指向木税局
木税局旧址大致在独立路口的快车道上
特别鸣谢好友贾大为先生(网名易林学馆)对本人撰写此文给予的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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