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通知全文-

北京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通知全文-,第1张

【导读】:据北京银保监局网站消息,3月31日,北京市正式启动存量房交易“带抵押转让”模式。居民在北京卖房,不再需要提前结清现有房贷。他们可以在不解除原有抵押的情况下,直接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可以在不同的银行贷款,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房屋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

关于推进个人存量房交易“有偿转让”的通知

静音保监发[2023]45号

相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交易、登记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意见》, 中国和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资资发〔2020〕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本市个人存量住房转让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的情形

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部关于合作开展“抵押过户”便民利民服务的通知》(自然资源部[2023]29号)要求,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本市个人存量房交易;(2)交易房屋设立在辖内商业银行且只有一笔有效抵押;(3)交易卖方未偿还贷款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或已还清公积金贷款且无相应抵押登记的组合贷款;(4)应付买方全款或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房。

二。处理过程

(一)签订销售合同。买卖双方自行或在中介机构的居间下达成房屋买卖意向,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房屋抵押过户”。

(二)办理房屋网签。买卖双方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签订合同。

(3)向银行申请“有抵押转让”。参考流程如下:

1.银行间贷款购房模式(买卖双方贷款机构为不同银行,即抵押权人为不同银行,下同)。买卖双方向银行申请“抵押过户”,并与双方贷款银行签订协议,约定首付款监管账户和卖方贷款银行收款账户;买方申请贷款时,买方贷款银行应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审批。如果首付款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足以结清卖方贷款,卖方应向卖方贷款银行补足差额。双方贷款银行通过北京金融综合服务网交换信息(未接入北京金融综合服务网的银行通过事先约定交换信息);买方将首付款支付到约定的监管账户。

2.同行贷款购房模式(买卖双方贷款机构为同一家银行,即抵押权人为同一家银行,下同)。买卖双方向银行申请“抵押过户”,签订相关协议,约定首付款监管账户等事宜;买方申请贷款时,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审批。如果首付款和贷款金额之和不足以结清卖方贷款,卖方应向银行补足差额。买方将首付款支付到约定的监管账户。

3。买方全款购买房子。【/s2/】买卖双方向卖方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过户”,签订相关协议,约定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买方将货款支付到约定的监管账户。

(4)办理“抵押过户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及相关当事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有抵押过户”。

(五、银行贷款的发放和结算。参考流程如下:

1.同业贷款购买模式。买方贷款银行:确认“抵押过户”完成信息;给房产加二次抵押;将首付款和贷款划入约定的卖方贷款银行账户。卖方贷款银行:确认货款到账信息;结清贷款,解除住房抵押;将剩余资金转入卖家自己的收款账户。

2.同行贷款购房模式。银行给房产加二次抵押;向约定的监管账户发放买方贷款,扣划资金结清卖方贷款;取消卖方贷款抵押,剩余资金转入卖方自有收款账户。

3.买方的全额购买模式。卖方贷款银行以购房款结清贷款;解除住房抵押贷款;将剩余资金转入卖家自己的收款账户。

三。工作要求[/s2/]

(1)规范交易撮合服务。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掌握本通知的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及时补充完善合同条款,全面提高服务效率。在提供经纪服务时,应积极向买卖双方介绍“按揭过户”的交易模式,不得强制使用“过桥贷款”增加客户的交易成本。

(2)优化金融服务。各商业银行应主动完善内部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在适用情况下积极响应客户“抵质押转让”需求。办理“有抵押转让”不得向客户收取额外的担保费或服务费。

(3)完善登记服务。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进一步提高登记服务水平,做好各权利主体的业务咨询和指导工作。发挥综合服务窗口优势,在一个窗口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变更登记、抵押设立登记业务,不再重复提交常见材料,实现“带抵押转移”一站式办理。

(4)做好支持网签服务。区级住房交易窗口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现房网签服务的同时,对已交易的住房已设定抵押且新买受人知情的,可继续办理现房网签。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北京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通知全文-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