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养动物起源的再思考

中国家养动物起源的再思考,第1张

问题的来由

人类通过控制某些野生动物,为其提供必要的生存条件,有意识地对其进行繁殖和选育,使其成为家养动物。家养动物的出现及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与动物的共存关系,对人类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个影响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1)人类获得了稳定的肉食来源,促进了农牧业的发展;(2)为以骨骼、皮毛为原料的手工业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条件;(3)增强了人类的作战能力和交通能力;(4)在随葬和祭祀中发挥作用,促进了礼制的发展;(5)增加了由于动物引发疾病的风险,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类饮食的多样性;(6)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养动物成为财富和地位的象征,饲养家畜及其饲养方式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正因为家养动物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如此重大的影响,对家养动物起源的研究一直是动物考古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经过多年的研究,我们确认距今约10000年左右,在河北省的南部出现了家养的狗;距今约9000年左右,在河南省的南部出现了家猪;距今约5600~5000年,在甘青地区出现了家养绵羊;距今约4500年左右,在黄河上、中、下游地区出现了家养黄牛;距今约4000~3600年,在甘肃省的东部出现了家马;距今约3300年左右,在河南省的东北部出现了家鸡。在我国,这些家养动物分别起源或首先出现于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但基本上都位于北方地区。中国的狗、猪、绵羊、黄牛、马、鸡等六种家养动物的起源和出现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古代居民在与一些野生动物长期相处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需要逐步控制它们,将其驯化成家畜,如狗和猪。另一种是古代居民通过文化交流,直接从其他地区引进已经成为家畜的动物,如马、黄牛、绵羊和鸡。我们可以将古人通过文化交流,引进已经成为家养动物的动机,理解为古人除了食肉之外,还认识到那些动物在生活、生产及精神文化领域所具有的其他实用价值,如发挥动物在战争、交通和生产中的作用,利用动物进行祭祀和随葬,利用动物骨骼制作骨器和装饰品等,所以古人将那些动物、饲养方法及用途悉数纳入,为自己所用。但是追究将特定的野生动物驯化为家养动物的动机,则学界至今尚未取得共识。

有些学者从文化生态学的角度分析最初驯化的起因。“最佳觅食理论”(optimal foraging theory)认为,资源减少、环境恶化是推动驯化的首要原因。当理想的野生资源变少,人类不得不扩充食谱,将低能量回报的动、植物纳入食谱,并等待资源的滞后回报,以此来弥补能及时获得提供高能量的大型动物的不足。“文化生态位构建理论”(cultural niche construction)则认为,资源丰富且来源稳定的地区更适合人类作为生态位构建的主导者,将不同物种融为一个整体,进行动物驯化。另外,讨论到更具体的驯化起源模式时,克拉顿-布洛克(J.Clutton-Brock)的保持肉量供应的移动食物库理论、罗运兵提出为补充肉食资源而驯化动物的肉食说[7]等,也采取了文化生态学的视角。

还有一些学者注重探讨社会内部的动因对动物驯化产生的影响。本德(B.Bender)认为,领袖人物为了在竞争中获胜并取得当地的权威,通过驯化物种可以有效地控制社会资源与劳动力,而为了进一步巩固财富积累和树立威望,强化食物生产最终导致了驯化和农业的产生。海登(B.Hayden)的夸富宴理论同样认为,最早驯化的物种往往不是果腹的食物,而是某种奢侈品,分享这些奢侈食物的竞争宴享便是推动生产方式向物种驯化转变的原因。罗运兵针对中国辽西地区的考古资料,提出为了在祭祀活动中使用动物而养猪的祭祀说。

人与动物的关系也是剖析动物驯化的一个重要视角。里德(C.Reed)的宠物理论认为,将驯服的小动物带回人类的居住地饲养是驯化的基础,在小动物成长或偶然繁衍的过程中,人们才逐渐发现了这些动物除却宠物之外的其他作用。罗素(N.Russell)还总结了人与动物的其他关系,如作为捕食者的人等,提供了研究驯化起源的不同视角。

然而,并没有哪一种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刘莉、陈星灿指出,驯化的出现既有生态因素,也有社会因素,尤其是考虑到中国的物种驯化中心大多位于自然资源富庶的地区,而且那些物种长久以来都是人类食谱组成的一部分,既提供了必要的主食,也可能作为奢侈品在夸富宴中使用。

关于驯化的动因莫衷一是,关于驯化的具体步骤也是讨论家养动物起源的热门话题。

瑞兹(E.Reitz)和维恩(E.Wing)将最初的动物驯化过程概括为三个步骤,即捕获和控制动物、驯服动物、控制动物的繁殖。第一步,捕获和控制动物。这些动物或是生活在人类居住地周围的共生物种,或是由不同形式狩猎捕获的动物。这一阶段,有助于人们近距离观察捕获的野生动物,积累动物生态、行为的相关知识。第二步,驯服动物。将幼年的动物带入居住地,更容易将其驯服。里德还设想了年幼动物由同样年幼的小女孩来负责照料的情景,幼年的动物作为宠物,在饲育、陪伴和嬉戏的过程中,小女孩学会了女性这一社会角色所需的能力,动物也同时适应了人类的控制。第三步,控制动物的繁殖。人类既做到有意识地控制动物的繁殖,从而保证驯化的进程,形成理想的动物生理、行为特点,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的制约,不得不做出妥协。

泽达尔(M.Zeder)则提出动物驯化经历的三种途径:“共生途径”(the commensal pathway)、“猎物途径”(the prey pathway)和“直接途径”(the directed pathway)。“共生途径”指的是,某些动物生活在人类栖息地周围,长期与人类生活在一起,渐渐和人类建立起了社会和经济联系,从而最终被驯化,遵循这一途径的驯化,至少在最初阶段不需要人类有意为之。只有在共生物种已经充分适应了人类生活的环境后,人们才能有意识地对其进行培育。而从“猎物途径”开始的驯化,始于人们面对野生资源的波动,改变了狩猎策略,缓解了狩猎压力,从而促进了猎物数量的增加,最终导致动物被驯化,这一过程也并非为驯化而驯化。唯有“直接途径”是其中唯一一种人类有明确目的的驯化,通过这一途径驯化的动物主要为人类提供了肉食以外的次级产品或供人类使役,如马、驴、骆驼等。因此,这种驯化对人力的投入、技术的支持均有一定要求,可能并不发生在驯化的最早阶段。

我们认为,随着大量的考古新发现,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的动物驯化过程都纳入了研究的范畴。研究者更倾向于通过考古学个案来研究各个地区具体的驯化模式,用实际材料来完善理论构建。单一动因的理论模型受到了质疑,将自然环境、物种生态、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等多方面因素纳入综合考虑的范畴,进行全方位的思考,逐渐成为动物驯化研究的主流。而考虑到驯化的步骤和途径,各个地区古代文化发展及驯化动物具有独特性,比如西亚地区经历了前陶新石器文化,最早驯化的动物包括绵羊、山羊和黄牛;而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的陶器和农作物往往是同时出现的,猪排位在最早驯化的动物的前列。不同动物的生态特征、生活习性各异,不同文化的发展进程更是与当地的自然环境、文化传统密切相关,依据不同的资料难免会有不同的认识。这里主要围绕中国的资料进行分析,以求对中国古代驯化动物的动机进行再探讨,并思考中国的考古材料如何帮助回答驯化起源这一全球性课题。

狗和猪的驯化过程

驯化包括驯化者和驯化对象两个方面。驯化是一个以人的意志为主导,从以往人猎杀动物变为人完全控制动物,并有意识地对其进行繁殖和选育的过程。依据中国的资料,我们认为严格地说,驯化动物的缘起可能并非出于明确的补充食物短缺或夸富宴等功利性目的,因此生态学的理论或社会政治的理论都无法解释中国的驯化起源。相反,宠物理论强调了动物的陪伴和娱乐性质,符合动物最初的驯化为了娱乐的假设。在讨论驯化时,我们不能忽略这个起于娱乐的开端。而真正具有功利目的的驯化是在古人熟悉特定动物的生态特征、生活习性及产生特定需要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以狗为例,狗是由狼驯化而来的。从狼的生态特征可以发现,其栖息范围很广,从中国东北的冻土带到属于亚热带的两广、云南都有它们的分布。它们一般单独或雌雄成对而栖,在北方平原或荒漠地区于冬季集合成群,进行觅食活动,利用岩窟、小坑、矮树林等为巢,抚育幼崽之窝多近水源,如溪流、池沼附近。狼的视觉和听觉都很好,嗅觉最佳,多在夜间活动,善于奔跑,时速可达50~80公里。它们摄入的食物很杂,主要以中小型兽类为主,有时亦成群攻击大型鹿类。狼在每年1~2月间交配,怀孕期60余天,每次产仔5~10只,雌雄共同抚养幼崽,幼崽经10个月左右完全长成,出生后~3年达到性成熟。雌狼每年生育,狼的寿命约12~15年,体重30~40公斤。

俄罗斯研究人员对犬科动物中的狐狸进行过驯化的实验,实验结果发现,从开始饲养狐狸到第二代,狐狸出现了行为变化,对人类的攻击性反应逐渐消失。到了第四代,有些幼崽会摇尾巴,开始主动接近人类,允许人抚摸和抱自己。到第六代,将它们放出笼子后,最友好的幼崽还会跟在人身后并主动舔人。到第九代,狐狸出现了形态变化,原先出生后不久耳朵就会竖起来,现在保持下垂长达3个月。同时,毛色发生变化,第一次出现花斑色皮毛,前额有星状图案。到第十三代,驯化后的狐狸见到人,尾巴会向上卷起。到第十五代,有些狐狸的尾椎变短,变粗,椎骨数量减少。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野生的狐狸便被人成功地驯化为家养动物。科学家们认为,导致这些变化的是特定的基因,这些基因使动物倾向于驯化。到现在为止,科学家尚未确认易于驯化的特定基因,研究仍然在进行之中。

狗在世界各地都是最早被驯化的动物。我们推测,最早可能是狼来到古人的居住地附近,在古人的生活垃圾中寻找食物,人和狼有了相互照面的机会。后来,人偶然捕获了狼的幼崽,作为玩耍的宠物饲养。狼崽的食量小、食性杂,容易养活,而其与生俱来的生态特征,便于人与饲养的狼(或者可以称之为最早的狗)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亲密的关系。在狼驯化为狗之初,当时的人很可能是首先将其作为宠物来对待。毕竟,这是当时除了人自身之外,第一种与人亲近的动物,而且它亲近人的行为,如摇尾巴、舔舐和陪伴等,都会增加古人对它的好感,希望它随时呆在自己身边。这种行为出自古人对于友情的认识,也进一步丰富了古人对于友情的认识。而后,在作为宠物狗饲养的过程中,古人逐渐发现了它们的一些特殊功能,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开发与利用。比如,可以将其作为猎犬或警卫犬等。当然,即便是作为猎犬或警卫犬,其宠物的身份仍可以兼而有之。

需要说明的是,依据动物考古学的研究结果,我们没有在中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遗址中发现数量较多的家犬遗存,也没有在众多有年代早晚顺序的考古遗址中,发现在较长的时间段中家犬遗存出现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可见古人始终没有将家犬作为肉食的主要来源进行饲养,符合狗作为宠物而非食物的假设。从实际因素考虑,这可能也与一只家犬所能提供的肉量一般仅有10公斤左右有关。古人可能认为,与其依靠长时间地饲养家犬获取少量的肉食,不如饲养肉量多的其他家畜更为合适,这样增加肉食资源更为可靠,因此并没有形成大量饲养狗和食用狗肉的习惯。

再以猪为例,家猪由野猪驯化而成。从野猪的生态特征看,其栖息范围也十分广泛。野猪多在灌木丛或较低湿的草地和阔叶林中栖息,没有一定的住处,过着游荡的生活,只在生殖时才筑巢,在密草之上盖以树叶,形成一个窝。野猪为杂食性动物,吃各种杂草、树叶、树枝和树根及其他野生动物的尸体,有拱土觅食的习性。雄猪往往单独行动,其他野猪则成群,头数不一,有数头、一二十头或几十头不等,在防卫时表现得异常凶猛。野猪的寿命一般为20年左右,出生后5~12个月即可交配,雌性野猪每年生育,一般在10月间交配,次年4或5月产仔,每次产仔5~6头,偶有产仔达15头,幼仔生下后5或6天即可随母猪外出活动。野猪的体重一般在150公斤左右,个别雄猪可达250公斤。

我们推测,野猪也是会到古人的居住地附近觅食的动物。古人通过与野猪的接触,逐渐认识到野猪的生态特征、生活习性。一般而言,成年野猪的性格暴躁,不易被人控制。对野猪的驯化应该是从幼猪开始的。罗运兵指出,幼猪很容易获取。仔猪出生后要留在窝中几个星期,当母猪在拂晓或黄昏时外出摄取食物,将幼仔单独留在窝内。一旦猪窝被人知道,人们便能比较容易地获取其幼仔。国外学者曾经用这种方式分别在伊朗和伊拉克获取过猪仔。因为不是特别缺乏肉食,人们就像喂养狗崽那样作为宠物喂养幼猪,幼猪逐渐适应人的驯化,慢慢成长起来。小猪圆头圆脑,憨态可掬,即使在今天,大肚猪(pot-belliedpig)还在美国被当成宠物饲养。从民族学的资料看,不少地区猪都是散养的,如土家族历来有放养猪的习俗,在放出猪圈之前一般不喂东西,到下午赶回来后,喂些青草和少量粮食。在我国南方的农村地区,小猪初购入时,多用绳子拴系,待其熟悉新主人和生活环境后,即可散养。在饲养方式粗放的农区,也有猪白天放养于舍外,夜晚自行按时归家的情况。猪在生长期间,饲料多比较粗糙。在催肥期,多给予它们比较好的饲料,如碎大米等。对于饲料的处理,有些地区常将谷类饲料先压碎或者磨碎,有时将饲料煮熟,调成稀薄糊状。笔者之一当年在云南西双版纳插队落户时,寨子里各家饲养的猪白天在寨子里自由活动,但到晚上必定各回各家,主人给它们喂一顿猪食,一般用米糠煮野菜,野菜主要是在池塘里采集的浮萍等。可见,猪十分适应人的生活环境,并能按照指示外出与归巢。

古人通过养狗的过程,也包括从人自身的性交、怀孕、生子的过程中得到启发,促使公猪和母猪交配,让母猪怀孕及生小猪。特别是猪和狗一样,一次可以生几胎,喂养与产出可呈几何级数增加。当然,古人的喂养是建立在对猪的生态特征、生活习性逐渐熟悉的基础之上,其中必定不是一帆风顺,可能遭遇过多次失败,比如由于偶然原因,把猪养死了,或者不得不把猪杀了。从开始喂养幼小的野猪到积累了较为成熟的饲养经验,可能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经过不断实践,古人开始有意识地捕捉幼小的野猪,主动喂养它们,把它们养大,让它们交配,生育小猪,再将下一代的幼猪养大。如此这般不断反复,喂养经验逐渐丰富,喂养技术不断进步,在喂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喂养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功利性行为,如吃肉、用于祭祀等。

从中国新石器时代黄河流域考古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数量上看,自开始饲养家猪到以饲养家猪作为获取肉食资源的主要方式这个过程,历时长达2000多年。这与古人从采集野生植物到主要依靠栽培农作物的漫长发展进程十分相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驯化从初始到走向成熟之不易。另一方面,这也可能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仅通过渔猎活动便能基本满足肉食需求,尚无为了满足人口增长而需大量饲养家猪的迫切性有关。

驯化动物起源的动机及特征:中国的视角

我们认为,在中国新石器时代各个地区饲养家猪的多少与实际的需求密切相关。比如,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在距今10000年左右还完全通过渔猎获取肉食资源。到距今8000~7000年前已经出现两种新的获取肉食资源的方式:一种是以渔猎为主,饲养家猪为辅;一种是以饲养家猪为主,而以渔猎为辅,在这类方式中家猪的比例一般没有超过哺乳动物总数的60%。从距今6000多年以来,这个地区饲养家猪的方式在古人全部获取肉食资源的活动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直至占据绝对多数。这是当时人口增加,随之而来的肉食需求量增加,野生动物资源减少,以及古人主动开发饲养家猪等综合原因的结果。而在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的漫长岁月中,家猪的数量却始终没有占据多数,鱼类和其他野生动物,尤其是鹿科动物,是这个地区新石器时代居民的主要肉食资源;渔猎是当地先民获取肉食资源的主要方式,丰富的野生资源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因而限制了饲养家猪行为的发展。

由此可见,饲养家猪的多少是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人的主观意志又受到实际需求及饲养方法的控制和影响。

在古代特定的区域,与随葬和祭祀活动有关的遗迹中也发现了利用狗和家猪的现象。最早的实例可以追溯到距今9000~7000年的河南省舞阳县贾湖遗址,在那里埋葬了10余只完整的狗及随葬的猪下颌。贾湖遗址埋葬的一部分狗可能是出于警卫的目的,这里不做专门的解释。而随葬和祭祀是一种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相关的行为,或为了帮助其去往阴间世界,或为了向他们叙述自己的祝愿或禀告事由。我们认为,如果不是借助于自己长期饲养的动物或自己长期饲养的动物所生产的后代,自己的想法能否顺利地实现可能会成为问题,因为这里存在一个能否顺利交流的障碍。长期饲养的动物及其后代可以理解饲养者的内心世界,会忠实地进行传达或发挥自己的作用。相反,野生动物与人的联系是一种极其偶然的行为,野生动物不属于任何人,人与它们相互是陌生的,人不会托付一个被自己强行捕获的陌生物种去传达自己的心声,去帮助自己的亲人。考古发掘证实,自新石器时代以来,野生动物作为随葬和祭祀的用品出现的概率极低。我们推测,那种作为随葬和祭祀用品的野生动物有可能还是当时人在特定时间里尝试着作为家养动物饲养的物种,只是这类物种没有配合饲养,因而这种饲养活动没有成功地延续下来而已。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驯化物种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比如提供稳定的肉食、发挥狩猎和警卫作用、被用来进行祭祀等,在人类的生存和精神活动中都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如果没有实用性,其作为宠物饲养的行为不太可能出现普遍性和持续性,就像现在有些人也饲养乌龟、猴子和蛇等宠物一样,仅仅是作为一种个人娱乐的行为,没有广泛的实用价值。这种行为在一些人群中出现以后,代代相传的概率极低,全面推广的实例也基本不见。

还有一点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中国众多考古遗址发现的动物遗存中,可以明确认定与夸富宴相关的实例少之又少。我们在作为废弃物堆积的灰坑中极少发现骨骼成堆出现的现象,因为不能肯定在一个灰坑的不同层位里出土的动物骨骼都是当时一次性集中消费肉食后形成的,对此我们不能过度推测。迄今为止,我们仅在发掘河南省舞阳县贾湖遗址时,发现H460出土1000余块动物骨骼,其中主要是鹿骨,其出土时堆积在一起,没有有意识摆放的迹象,明显是短时期内一次性废弃堆积而成,当时似乎存在集体消费鹿肉的行为,这可能是当时进行过夸富宴的证据。需要强调的是鹿科动物在新石器时代全国各个地区最终都没有成为家养动物,这可能与鹿科动物一胎只生一个的生理特征相关。古人当时可能还不具备对于鹿茸的特殊价值的认识,为了获取鹿茸而饲养鹿群的行为是在历史时期逐渐形成的。

在探讨狼和野猪的生态特征、生活习性及中国古代狗和猪的出土状况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中国古代驯化动物起源的动机及特征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点。(1)古人最初驯化动物是一种近似于饲养宠物的娱乐行为。我们推测古人在改变猎杀动物的行为,开始饲养动物幼崽之时,应该尚未具备驯化动物的功利性目的。如果因为肉食资源的不足,那么抓到动物就要立即食用,所以刀下留情的行为,很可能是出于其他的目的。而作为宠物饲养,以娱乐为目的,可能是当时的真实意图。这一点基本照应了里德提出的宠物理论,同样说明最初的驯化可能并非刻意为之。古人一定没有想到,这个随意的行为,带来了日后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飞跃发展。(2)从狭义上理解,真正的驯化是一种带有功利性目的的行为。在与驯化动物相处的过程中,特定动物易于饲养、一胎多仔、食用人类的生活垃圾、有的反应灵敏、有的容易长膘等生态特征,可能是古人选定它们作为驯化动物饲养并获得成功的前提条件。古人驯化动物的目的是因为这些动物对自己的生活有特殊的帮助,比如为了安全、为了提高狩猎能力、为了扩大肉食来源和为了用于宗教仪式等。(3)驯化包含了驯化者与被驯化者双方的互动。人和动物是驯化的一体两面,我们应从两方面同时考察驯化的相关问题。古人控制动物的活动范围和喂食,这类人类行为可以归结为驯化的举措。这与被驯化的动物为适应人的生活方式而主动配合驯化的行为是互动的,由此形成古人与特定动物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协同进化的过程。尽管人类在驯化过程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但其中也包含古人为适应动物的特征而做出的主观努力,比如不断向特定的动物提供食物、满足某些动物的特殊食物要求等。(4)驯化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以古人的知识结构及野生动物的属性而言,古人驯化动物是一种探索性的行为,是古人与特定动物这两种具有不同思维的生物物种进行博弈的产物,是一场经过长时段的、包括多次反复在内的、渐进式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古人关于驯化动物的经验与文化是逐步累积而成的,经验与文化的传承与否是人类与其他动物的重要区别。正因为人类能够传承经验与文化,由此奠定了人类驯化动物并获得成功的基础。

结  语

综上所述,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最初驯化动物很可能是一种近似于饲养宠物的娱乐行为,在与驯化动物的相处过程中,特定动物的生态特征、生活习性及古人的主观需求促使古人形成了带有功利性目的的饲养行为,古人驯化动物的举措与被驯化动物的主动配合驯化是互动的,是一场经过长时段的、包括多次反复在内的、渐进式的协同进化的发展过程。现有的驯化起源理论能部分地解释中国的情况,但又无法做到面面俱到。这与中国驯化物种特征差异较大、驯化人群文化面貌差异较大有关,还可能涉及到考古发掘材料的不够系统。不同的驯化起源理论提供了提纲挈领的问题指导,回归到实证性的考古材料,我们一方面需要以实际证据验证理论假设,另一方面也需要借助理论构架,对考古材料进行充分的阐释。

附记: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罗运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李志鹏、吕鹏和陈相龙、美国布朗大学的博凯龄(Katherine Brunson)等诸位学者的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注释(略)
作者:袁靖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董宁宁 复旦大学科技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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