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是否还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是否还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第1张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是否还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文章图片1,第2张

【问题的提出】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也可能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解答】

是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换而言之,倘若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及时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则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不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是否还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文章图片2,第3张

那么是否能够简单的理解为: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及时申报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赔?

答案是否定的。对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明确答复。

《关于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 六、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里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期间是指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

简而言之,用人单位未能在法定期限30日内及时申报,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赔从事故或诊断确定之日至工伤认定受理之日期间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发生了事故双方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建议用人单位先行向工伤基金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切莫因小失大。

声明:本篇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视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鉴于劳动争议案件性质特殊,每个地方有各自规则,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律师,谨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关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联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是否还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