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趣谈: 苟(568)
80岁的快乐老人用书法
演示汉字的起源
和你一起趣谈汉字的故事
汉字趣谈: 苟
“苟“(gou3),这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的”苟'字像一个跪跽着的人,上身似乎还戴着枷锁,会这是一个有罪之人或是奴隶之意。
周朝早期的金文“苟”字承续甲骨文字形,周朝中期和春秋时期的'苟”字增加了一个'口'字(官吏或奴隶主对罪人或奴隶下命令),意为罪人或奴隶对官吏或奴隶主毕恭毕敬,唯命是从,从而有'尊敬'之义。周朝金文就是用'苟'为'敬“。'大保簋'铭文:”王降令于太保,大保克苟(敬)无遣(谴)。'师虎簋”铭文:“苟(敬)凤夜无法(废)朕令(命)。”
《说文解字》:“苟,自急敕也。从羊省,从包省,从口,口犹慎言也。从羊,羊与羲、善、美同意。”甲骨文'苟“字形中没有'口”,上部不“从羊省',下部也不'从包省”。
《说文解字》白话版释:“苟,艸也。从艸,句声。“此释义应该是由小篆望文生义,並非甲骨文本义。有认为:甲骨文的“苟'字像一只蹲踞着的狗,两个耳朵上耸,好似高度警惕守夜之状,故这是一个象形字。狗对主人忠诚敬惧,所以后来延伸为敬。其实在甲骨文中只有'犬“字,没有”狗“字,”狗'字最早见于周朝早期的“长子狗鼎”,为左右结构的字形,左边是”句“,右边是'犬“。
小篆的'苟“字”从艸,句声“。是一种草名。故这是一个形声字。隶书承续小篆字形,楷书由此写作“苟'。
“苟“的本义是罪人或奴隶。此义已湮灭。由罪人或奴隶对官吏或奴隶主毕恭毕敬,唯命是从,延伸有”敬'之义。
现基本从《说文解字》:'苟,艸也。“
“苟“借用以表示草率、随便。例如'不苟言笑,一丝不苟“。
'苟“由随便延伸指不正当的、不合礼法的。例如”苟利(贪求不正当的利益)、苟且之事”。
“苟“作副词,表示姑且,暂且。例如“苟且偷生、苟延残喘”。
“苟“也表示祈望,希望。《诗经.君子于役》:“苟无饥渴。“(意为不再忍讥挨饿。)
“苟'作连词,表示如果,假使。杜甫《前出塞》:'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0条评论